通知
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要求,网站域名正式从
www.mjjssw.org
切换到
www.mjjssw.org.cn
请立刻收藏新网址!
(过渡期结束之后,旧网址将停用)
20秒之后,本页面将自动跳转到新网址…
民建江苏省委
  • 当前路径:
  • 首页
  • 参政议政
  • 详情页
民建苏州市委提案获苏州市民政局答复
作者:郑千丽 来源:民建苏州市委 发布时间:2025-07-16 10:33

 近日,苏州市民政就民建苏州市委集体提案《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失能老人居家照护体系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人口老龄化最直接、最不可逆的影响是老年失能人口的迅速攀升。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失能老人居家照护体系,让失能老年人在家门口安享晚年,成为全社会关注的民生大事。长期以来,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失能老人照护问题,运用税费减免、定点医保补贴等扶持政策,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失能老人照护的积极性,专业护理机构快速增加。然而,在核心家庭逐渐增多、人口流动性增加的情况下,苏州居家失能老人得到的照护支持明显不足。民建苏州市委在调研中发现,苏州失能老人居家照护以家庭自主照护为主,来自外部的支持十分有限,表现为政府购买失能老人居家照护有待进一步优化,社区嵌入式养老设施失能老人居家照护能力有待提升,社会资本参与失能老人居家照护的动力不足等问题。

对此民建苏州市委提出建议:完善失能老人居家照护顶层设计,秉承“在地老化”理念,坚持居家照护优先原则,明确政府在失能老人居家照护中的责任,医保、民政、卫健等部门协调联动,发挥整合效应,进一步探索、改革长护险制度;建立以社区为基础,多元主体参与的失能老人居家照护体系,积极发挥社区在失能老人居家照护中的纽带作用,拓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失能老人居家照护功能,细化、优化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推进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支持和推广力度,扩大改造补贴的覆盖范围,确保更多老年人能够享受政策红利,建立动态的改造需求评估机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苏州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构建完善、可持续的失能老人居家照护体系,是应对重度老龄化挑战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举措。苏州始终围绕居家和社区基本服务,不断提高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水平。下一步将结合民建苏州市委会提议,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与资源整合,以老年人满意为目标,不断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提案建议的落地落实。一是加强财政、民政、卫健、医保、住建、残联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研究推动政策衔接、标准统一、信息共享和数据贯通。二是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完善养老服务政策网络,做好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十五五“规划调研起草,推进《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修订》。三是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统一执行国家长护险服务项目目录。结合临床需求为失能失智人员适时增加行为管理、认知训练等服务项目。四是继续深化医养结合工作,推动居家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护理院,不断做实社区居家健康服务。五是推动残疾人托养工作落实落细,为残疾人提供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的托养服务,进一步提升残疾群众生活品质。六是紧紧围绕”设计、施工、管理“等重要节点,持续推进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设计建设管理统筹,全过程提升城市无障碍水平,助力失能老人居家照护体系建设。

 


江苏民建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江苏民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江苏民建和江苏民建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江苏民建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江苏民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江苏民建",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