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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江苏省十届九次常委会议在南京召开
作者:办公室 来源:民建江苏省委 发布时间:2024-06-28 15:02

6月27日,民建江苏省十届九次常委会议在南京召开。民建中央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会主委洪慧民出席会议并讲话,民建省委会副主委周晓敏、常本春、杨平、潘镇、林斌,秘书长洪继东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江苏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了民建十二届七次中常委会议和民建全国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邀请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院副院长张桂珍作题为《加强纪律建设  强化纪律执行》的专题辅导报告。会上,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纪律学习教育交流了心得体会。

洪慧民在讲话中指出,全省民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汇聚改革合力,增强拥护和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洪慧民强调,要扎实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法纪观念、增强自我约束意识,推动形成弘扬廉洁自律优良传统,认真学纪、严格守纪、严肃执纪的良好氛围。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不断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自觉校正思想和行动。要认真学习《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纪律处分工作座谈会纪要》和《中国民主建国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使会的干部和会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提升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按照“四新”“三好”要求,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省级组织。要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法纪学习和纪律教育为主要方式,进一步增强会的干部和会员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要高度重视内部监督工作,学习《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和《中国民主建国会内部监督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专责机构作用,聚焦主责主业,将作风建设和廉洁建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做在平常,加强对会的干部和会员经常性的管理监督。要推进民建各级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洁建设,努力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务实进取、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要把纪律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民建中央拓展组织建设成果年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健全组织工作机制,提高组织工作质量。

洪慧民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自觉把民建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中谋划推进,为我省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献计出力,进一步增强和坚定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的政治自觉,凝心聚力、强基固本的思想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行动自觉。要加强前瞻性研究,持续关注江苏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努力形成更多高质量的参政议政成果。要大力推进服务会员企业工作,形成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强大合力,共同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不担任民建省委会常委的设区市委会主委、民建各设区市委会专职副主委、民建省委会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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