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路径:
- 首页
- 参政议政
- 详情页
近日,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就民建苏州市委在苏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集体提案《关于进一步提升苏州地产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苏州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土地肥沃,自然条件优越,各类物产丰富。近年来,依托乡土资源和产业基础,质量兴农、品牌强农,保护培育发展了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知名度的特色农产品品牌,但除极少数知名品牌外,多数农业品牌的影响力有限。民建苏州市委会在调研中发现,对标浙江丽水、常山等先进地区,苏州地产特色农产品面临诸多不足与问题,品牌建设体系有待健全、产业发展程度有待提高、营销推介能力有待加强。
对此民建苏州市委会提出建议:一是在健全品牌体系上下功夫。做优人才队伍,建强运营载体,组建品牌运营专业团队,清晰市场定位,制定特色化、差异化的品牌发展策略。二是在促进产业发展上做文章。坚持质量为“王”,坚持产业为“先”,坚持创新为“要”,立足“土”体现“特”开展产品创新。三是在提升用户黏性上见实效。提高满意度,建立问题快速响应和有效解决体系和个性化优质服务体系。提升认可度,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提升社会影响力。培育忠诚度,建立消费者激励体系。四是在拓宽营销路径上求突破。数智赋能“拓渠道”,加强直播电商、创意农业等新业态培育。政策赋能“搭台子”,搭建农业品牌公共服务平台。文化赋能“讲故事”,推动农业品牌与文化融合。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表示,苏州高度重视地产特色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特色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影响力逐步提升,为乡村振兴、三农发展提供了有效助力。下一步将结合民建苏州市委建议,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完善品牌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地产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影响力、竞争力:一是加强顶层规划设计,结合乡村产业规划、乡村振兴片区化发展规划等,优化产业布局,打造综合产业链。二是优化涉农政策供给,健全农产品政策体系,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三是强化特色产业支撑,“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四是注重品牌设计运营,搭建立体化传播渠道和多层次多载体的营销网络体系。
江苏民建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江苏民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江苏民建和江苏民建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江苏民建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江苏民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江苏民建",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