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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南京市委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调研课题座谈会
作者:张芳 来源:民建南京市委 发布时间:2022-06-29 16:20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将成为盘活乡村存量土地、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助力乡村振兴”是今年民建南京市委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之一,为深入了解南京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发展思路、创新机制等相关情况,6月26日下午,城乡委课题组在城乡委副主任单位“联合规划”会议室召开了调研课题座谈会。会议邀请了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处长吴飞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权益处处长陈敬仁、江宁分局局长胡传宏、高淳分局局长许海燕、溧水分局副局长汤军及权益利用科科长刘咏秋,参与交流研讨和工作分享。

民建南京市委专职副主委陈定荣,城乡委主任宗仁,副主任郑晓华、钱锋以及市委会参政议政处副处长王翔宇参加会议。特邀“联合规划”董事长邵斌、总规划师沈俊超参加会议并分享相关工作。会议由钱锋副主任主持。

会议首先由沈俊超总规划师向大家介绍了“联合规划”在常州市武进区、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等地区相关规划实践情况,钱锋副主任作为课题执笔人之一介绍了课题的初步框架和调研座谈提纲。

与会人员就入市主体、入市途径、入市程序、入市收益分配、入市监管以及如何与城市经营性建设用地协调发展等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并就如何借鉴常州武进、湖州德清等外地入市政策制定、规划保障等方面的经验,结合我市江宁、溧水、高淳区的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进行了讨论。讨论过程中,大家不时互动,氛围热烈,效果明显。

吴飞处长结合自己在武进挂职副区长的工作经历和业务心得,从农村“三块地”改革的背景讲起,分析了改革中的难点,对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他表示,要规划先行,重视农民意愿的深度参与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获得感;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统一尺度下允许差异化空间,与乡村振兴、城乡融合、新型城镇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充分融合;要有“打补丁”意识,在制度设计中不断改革创新。

宗仁主任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表示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入市主体如何做实,如何做到具备同等法律地位,使购买者享有长期法律保障;二是集体土地如何实现同地同权;三是土地收益分配问题。

陈定荣副主委首先感谢省、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领导对于民建调研工作的支持和毫无保留的专业知识分享;感谢课题组对于这次调研座谈活动的精心组织、对调研提纲内容的梳理和调研成果的初步整理;感谢“联合规划”的工作分享和会务安排。他说,整场讨论会,政策、专业、技术兼具,省、市、区部门联动,既接天线亦接地气,为调研材料编撰提供了很好的工作基础,对推进调研工作有很好的借鉴和促进作用。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工作,他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思考:一是基础夯实,在建构制度、政策指引上谋思路;二是工作储备,在规划先行、全域覆盖上做准备;三是项目推进,在因地制宜、多元协商上做分析;四是实施效果,在回馈主体、持续推进上见实效。同时,他期待在各调研部门的持续支持下,在课题组的认真分析中,能够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共同推动相关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南京涉农区镇城乡融合发展、美丽镇村建设取得实效,让广大镇村集体组织尽早与城市地区一样享受土地制度改革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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