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江苏省委
  • 当前路径:
  • 首页
  • 思想建设
  • 详情页
民建淮安市委倾力打造线上“听·鉴” 让思想教育“声入人心”
作者:刘菲 来源:民建淮安市委 发布时间:2022-01-28 15:35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为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结合民建淮安市委“学党史会史 增共作共识”主题教育活动有关要求,引导广大民建会员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淮安民建”官方微信订阅号特开设《听·鉴》栏目。

栏目通过“声入人心”的方式,讲好民建在积极投身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长期实践中,自觉同中国共产党共克时艰、共历风雨、共襄伟业,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的感人故事,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会员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引导会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贡献力量。

发挥特色、突出优势,组建高水平诵读队伍

2020年4月,恰逢淮安民建组织成立40周年,民建淮安市委利用会员突出的特色特长,以机关总支为班底,成立了“淮安民建同心思源诵读社”。2021年3月,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学党史会史 增共作共识”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民建会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同心思源诵读社在发挥自身优势上做“乘法”,在全市范围内广发“英雄帖”,吸纳了10多名有专长的“新声”力量,由文卫体委骨干成员和从事教师、记者、媒体一线的民建会员组成的“听·鉴”铭记党史·经典诵读创作团队应运而生。

精准定位、科学统筹,打造高质量诵读作品

为了做好这项活动,同心思源诵读社首先牵头建立“听·鉴”诵读文字创作团队、录制团队两个工作微信群,对每一篇文字进行精细化打磨,对每次诵读录制、推送工作进行全程化沟通。会员们白天忙于本职工作,只能放弃休息,利用中午、晚上或周末时间赶进度,为了录制出最佳效果,部分会员不辞辛劳多次往返录制地点。在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大家各领任务、各司其职,想方设法克服时间、交通等客观条件的种种不便,紧锣密鼓地创作、齐心协力地诵读、编辑、审核和推送。从毛主席与民建创始人黄炎培“窑洞对”的题材创作,到胡厥文、黄竞武再到马路市长陈邃衡……每周坚持原创一篇文稿、录制一个音频作品,推送一篇公众号作品。一篇篇作品饱含深情,一帧帧声音感人动听,深切表现了民建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历史。

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社会关注度显著提升

“听·鉴”系列诵读活动借助新媒体快速传播发酵,在“淮安民建”公众号上共推出九期专栏,创作整理了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与民建领导人的感人故事,其中参与稿件撰写和修改的有22名会员,参与诵读、录制、后期制作、推送等工作的有38人,作品一经推出广受好评,线上浏览量2万+,会员转发超2.3万次。

活动主题鲜明、成效明显,民建组织凝聚力显著增强

每一篇《听·鉴》作品,不仅让民建会员们可以不受时间限制,随时随地下载、分享、聆听民建故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更通过民建会员们的大量转发,让全市各条战线的民建人“听”民建声音,“鉴”民建老一辈的优良传统和高尚风范,九期作品成为民建会员互相激励,共同前进的精神力量,增进了全市广大会员对多党合作的光辉历史的深刻共识,对加入民建组织的荣誉感、自豪感持续提升。

活动文史交汇、融合创新,民建品牌效应持续凸显

《听·鉴》系列活动通过诵读的方式引导会员学党史、学会史,通过会员的文艺作品展现民建老一辈领导人与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的光辉历史,这一创新探索受到省、市民建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2021年,这项特色亮点工作被写入了民建江苏省委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全委会的工作报告中。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作为民建会员,我们始终不忘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在凝聚共识和建言资政上双向发力,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调研,为重要决策建言献策,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为推动淮安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江苏民建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江苏民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江苏民建和江苏民建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江苏民建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江苏民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江苏民建",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