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江苏省委
  • 当前路径:
  • 首页
  • 参政议政
  • 详情页
南京市医保局就民建南京市委两件集体提案上门答复
作者:王翔宇 许悦蒙 来源:民建南京市委 发布时间:2021-10-21 10:45

2021年10月14日下午,南京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周建平、三级调研员葛爱民来到民建南京市委机关,就民建南京市委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开展的建议》和《关于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改革的建议》两件集体提案进行跟踪答复。民建南京市委参政议政处二级调研员潘小苏及提案执笔人张宇、秦峰参加座谈。

我国医保制度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正在从“全民医保”向“公平医保”逐步转化。现行医保门诊慢性病政策在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病种纳入的完整性上都缺乏科学性,各地区门慢制度设计各异,差距很大。而我国正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早在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对加强老龄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指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同年,《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明确了从2016年起在部分地区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民建南京市委针对医保制度中这两大难点,开展了调研,形成两件集体提案提交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在两篇提案中,民建南京市委针对慢性病的概念和范围笼统,造成准入机制客观上不平等;按病种保障,范围有限,难以穷尽;由于政策享有特殊优待,报销费用有差异,给医院管理、医生看病带来麻烦;看病拿药滋生无序乱象等门诊慢性病政策的弊端,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在医疗保障制度顶层设计中考虑慢性病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完善门诊统筹制度,逐步实现慢性病门诊保障政策与其他门诊政策的融合发展;三是采取分步走战略,逐步解决慢性病门诊保障政策多元分割的现象;四是参考新出台的《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报销政策;五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探索医保支付方式由对慢性病服务的购买转向对健康结果的购买。另外,针对南京市在老龄化工作方面政府支持和引导的护理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现状,民建南京市委建议强化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共识,遵循救助与保险相结合、护理与医疗相结合、居家与机构相结合、政府与市场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市医保局于2020年已就两篇提案上门进行了答复,这次再次上门进行答复,体现了对民建市委集体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截至目前,有关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周建平详细介绍了我市积极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和门诊医保政策的推进情况,对最新政策和改革方向进行了介绍和说明。提办双方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

潘小苏对市医保局持续跟踪办理民建南京市委集体提案表示感谢,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期望今后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加强政策解释宣传,把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江苏民建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江苏民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江苏民建和江苏民建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江苏民建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江苏民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江苏民建",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