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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民建江苏省委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作者: 来源:民建江苏省委 发布时间:2017-08-16 23:05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民建江苏省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民建江苏省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省委会代表大会、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委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和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二)负责贯彻实施民建中央和省代表大会、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委会议的决议、决定,并定期报告工作。

(三)负责省委会履行主要职能,围绕经济建设和党政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并形成调查报告和提案建议案,供党政领导参阅。

(四)负责指导和推动各市委会、省委直属支部及基层组织开展工作,深入地方和基层组织,了解情况,掌握动态,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做好服务工作。

(五)负责调查了解我会广大会员及所联系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建议和合理要求,协调关系,化解矛盾,调动积极性,维护安定团结。

(六)负责指导和推动各地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为社会主义的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活动,做好社会咨询、支边扶贫工作,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所在地区、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

(七)研究统一战线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论政策,认真开展宣传思想教育工作。

(八)负责联系省及各地方组织所办的学校,指导、协调地方组织做好社会办学工作。为社会培养输送更多合格人才;负责推动各地方组织的海外联络工作,做好省属组织成员“三胞”亲友的接待、为“三引进”牵线搭桥,为和平统一祖国大业服务。

(九)负责贯彻我会中央有关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原则,加强组织建设,做好组织的发展与巩固工作,维护和执行会的纪律。

(十)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省、市组织机关干部和基层骨干培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做好推荐“特约员”和政府实职安排的人选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建设,搞好后期服务,安排好机关职工生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老同志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民建江苏省委经江苏省编制委员会(苏编【1997】147号文件)批准,在1997年设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调研处、社会服务处5个职能处室;经江苏省编制委员会(苏编办复〔2013〕10号文件)批准,2013年在组织处加挂民建江苏省委直属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民建江苏省委直属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机关行政编制为24名,行政附属编制3名。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注重开展主题教育,加强思想宣传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一年来,全省民建各级组织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结合民建中央《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

积极开展教育活动。11月份,在无锡市组织举行了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报告会暨会史辅导报告,邀请吴先斌等三位会员进行先进事迹演讲,以身边的人和感动的事引导会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邀请了民建中央宣传部理论处处长丁亮春作会史辅导报告,让会员接受一次生动的爱国爱会教育,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

加强宣传理论工作。2016年度全省民建在中央级、省级各类媒体上共发表新闻宣传稿件总数1300篇;其中,《人民政协报》、《团结报》等中央级媒体录用稿件1011篇,《新华日报》等省级媒体录用稿件289篇,数量和质量都比往年有所提高。认真做好《江苏民建》编辑发行工作,全年刊发了300余篇宣传稿件。认真围绕民建中央重点课题,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共形成19篇理论研究成果,向民建中央推荐了优秀理论成果11篇,其中2篇获民建中央2016年重点理论研究课题优秀成果二等奖。

 (二)以市级组织换届工作为重点,抓好组织建设

做好组织换届工作。2016年是市级组织换届年,民建江苏省委认真梳理和研究换届工作,下发了市级组织换届工作程序范本供各市结合各自实际在换届中参考,使整个换届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截至12月27日,全省11个省辖市级组织(民建南京市委还未换届)圆满完成换届工作任务,其中:有5个市委主委、有8个市委驻会副主委进行了调整,11个省辖市级组织中新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有26名,占50%,增强了新的工作活力。

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截至12月20日,全省全年发展新会员579名;现全省共有民建会员11409名,其中经济界会员占81%。全省会员在数量规模上有新的增长,在整体素质上有新的提高,在组织结构上有新的改善,联系经济界的特点更加明显,为实现会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完善培训工作体系。在近两年分五期举办了“民建江苏省基层组织负责人培训班”,来自全省12个省辖市和省直工委的逾500位基层组织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参培率达98%。通过培训,增强了支部主委统战工作、党派工作的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会务工作能力,学员们既对民建整体工作和各自任务、职责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又沟通了情况,交流了经验,增强了信心,同时机关干部为基层组织服务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培训班达到了预期效果。

推荐领导班子人选。按照民建中央《关于做好2014—2017年省级组织领导班子后备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江苏各民主党派省委专职副主委、秘书长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在民建江苏省八届十八次常委会、六次全委会议上,分别进行了民建省委领导班子工作述职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工作述职以及民主测评工作,并就新一届民建江苏省委领导班子人选进行了民主推荐和会议推荐工作。

(三)探索参政议政工作新方法,努力提高建言献策水平

做好政协提案和大会发言工作。在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全会上提交大会发言2篇,集体提案14件,民建界别省政协委员共提交个人提案 22 件。民建省委副主委李心合代表民建省委作了题为《关于设立江苏基金产业园的建议》的大会发言,民建省委副主委王克胜作了题为《策应南京江北新区建设,带动江苏江北地区协调发展》的大会个人发言。在联组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曹一清、李启明、潘镇代表民建界别分别作了题为《破除政策藩篱,构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动力机制》、《关于推进我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健康发展的建议》和《促进江苏企业“走出去”的建议》的会议发言。在省政协十一届十四次、十五次常委会议上,民建省委专职副主委郝星辰、副主委王克胜分别代表民建省委作了题为《因地施策,推动苏北地区双创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有效供给,提高我省养老社会福利水平》的会议发言;在省政协十一届三十二次、三十五次主席会议上,民建省委主委洪慧民代表民建省委作了题为《关于加快我省海绵城市建设和海绵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强我省养老护理员行业规范化建设的建议》的会议发言。民建江苏省委获得民建中央表彰的2016年度“参政议政工作先进单位三等奖”。

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开展“省市联动”调研工作,向各省辖市委通报今年省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四个协商专题,征询市委会联合调研意向性课题。完成了题为《因城施策,精准调控,管控增量,消化存量——我省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的专题报告,并提交省委统战部。完成了题为《关于加强废弃矿山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的调研报告,提交民建中央。完成了“以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助江苏经济壮大腾飞”的专题调研工作。

(四)讲求工作实效,拓展社会服务功能

做好服务会员工作。在南京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联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全省企业家会员代表共38人参加了学习座谈。在淮安市盱眙县举行经济改革报告会,民建省委企业委员会同期还举办了建友骑行俱乐部、园艺沙龙、投资沙龙、互联网沙龙座谈交流活动,我省12个市委会110多名企业家会员及机关人员参加了这次活动。赴江西省南昌市参加民建四省二市企业家培训交流活动。由民建江苏省委副主委孙大亮带队的江苏代表团一行24人参加了中国风险投资论坛;民建省委主委洪慧民、专职副主委郝星辰率领江苏代表团30余人参加中国(河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并考察洛阳的投资环境。在江苏民建e家2.0版本的基础上,继续开发3.0版本,预计年底上线,新版上线后将实现覆盖全体会员,实现“会务+互联网+服务”的功能。在浙江杭州举办年轻一代企业家骨干会员培训班,全省55名青年企业家骨干会员及部分市委会机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参观了浙江梦想小镇,进行现场教学,走访参观千年舟投资集团,并与杭州民建企业家会员开展了座谈交流。

抓好服务社会工作。民建江苏省委、民建江西省委和爱德基金会5月份在江西南昌举行了“e万行动农村孤儿助养项目”合作签约仪式。7月份,赴海南走访“e万行动农村孤儿助养项目”84名受助学生,并完成首期受助学生的资助款发放。全年e家项目共资助苏北、贵州、江西、海南等地孤儿2580人,拔付资助款58.6万元。做好爱德普方项目学生的家访工作,收集259名学生的资料档案、做好拔款工作,共发放资助金77.7万元。民建省委及10个市委继续开展“思源工程——生育关怀行动”活动,全年共帮扶1051户计生困难家庭,投入帮扶资金196.9万元,其中民建会员捐款47.6万元。6月份,盐城市阜宁、射阳县部分地区突发龙卷风冰雹严重灾害,民建省委第一时间发动民建各支部和广大会员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共计562317元。继续开展关爱抗战老兵活动,在去年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的基础上,民建江苏省委、爱德基金会及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联合召开了纪念抗战胜利71周年关爱抗战老兵恳谈会,来自南京的12名抗战老兵及志愿者参加了座谈会,通过缅怀历史、关爱老兵、发放慰问金等形式,充分展现民建组织对抗战老兵的关心爱护,受到社会各方赞扬。

(五)加强会务工作,提高机关服务水平

做好全年工作计划安排。根据民建江苏省八届五次全委会议确定的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各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制定并印发了《民建江苏省委2016年工作要点》,确保各省辖市委工作紧密围绕民建省委工作重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在常州召开了全省民建会务工作会议,对民建各省辖市委201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对2016年度主要工作进行了月份计划安排,确保民建省委全年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积极完成接待保障任务。7月份,民建省委主要领导接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先后在无锡、南通、泰州、扬州调研民建市级组织建设情况,并考察了部分会员企业,陈昌智主席分别对民建无锡、南通、泰州、扬州市委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要求。11月份,接待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马培华,在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对《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的修改意见,并参观了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同时,先后接待了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王永庆,民建中央宣传部部长张皎、办公厅主任谷亚丽、副主任金丹华,民建海南、河南、内蒙、北京、安徽等省市委的领导在江苏进行调研考察、交流会务、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民建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扬州、泰州、镇江市委,积极配合完成接待保障任务。

加强机关人员的学习。省委机关处级干部积极参加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工委、中共江苏省委党校联合举办的“876计划”专题学习培训,机关干部主动参加省政协组织举办的“名人名家讲座”和省级机关举办的“公务员大讲堂”以及中共省委统战部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帮助机关干部增强政治素质、思想修养,开阔眼界,拓宽思路,不断提高机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强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深入贯彻《民建江苏省委网站管理暂行规定》,认真落实机关各处室编辑稿件、领导审批制度,注重抓好网站稿件的编审工作,全年共编辑稿件425篇,上报民建中央媒体260篇,稿件质量有所提高,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网站工作管理水平有效提高。

 

第二部分 民建江苏省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民建江苏省委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民建江苏省委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978.8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32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978.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28.49万元,为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25.9万元,增长15.69%。主要原因是调资、增人增资及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基数和比例调整。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50.38万元,主要为民建江苏省委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追加养老保险经费、部分未执行完专项费用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978.8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1.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96.91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调资、增人增资造成的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21.5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2.19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基本离退休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75.08万元,是用于公积金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2.88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基数和比例调整。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30.38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结转和结余。主要为民建江苏省委本年度预算安排的2016年度未拨付的个人代扣养老保险经费和部分未执行完专项费用以及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民建江苏省委本年收入合计92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8.4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建江苏省委本年支出合计94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10.06万元,占74.86%;项目支出238.43万元,占25.1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建江苏省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78.8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32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民建江苏省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948.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1.98万元,增长13.39%。主要原因是调资、增人增资及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基数和比例调整。

民建江苏省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0.16万元,支出决算为94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调资、增人增资及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基数和比例调整。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数为394.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1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工资调整相关费用。

2.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数为202.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结转专项及本年度部分机动经费用于2016年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年初预算数为121.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年初预算数为75.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建江苏省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0.0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民建江苏省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1.98万元,增长13.39%。主要原因是调资、增人增资及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基数和比例调整。民建江苏省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0.16万元,支出决算为94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7%。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调资、增人增资及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基数和比例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建江苏省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10.0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民建江苏省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9.01%;公务接待费支出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为车改后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耗和维修。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决算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民建中央、兄弟省市民建组织等所发生的公务用餐费用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0人次。主要为接待民建中央在江苏的调研以及兄弟省市在江苏的调研、会务交流等。

民建江苏省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0.86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9个,参加会议460人次。主要为召开民建江苏省委主委会、常委会、全委会以及全省性的业务工作会议。

民建江苏省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8.38万元,完成预算的810.86%,比上年决算减少24.47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批次减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补助地方民主党派专项经费。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7个,组织培训约453人次。主要为培训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会员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民建江苏省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76万元比上年增加18.46万元,增长14.62 %。主要原因是:增人后定额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万元。其中:采购工程支出10万元;采购服务支出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指民主党派(包括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台盟等)及办事机构的支出,工商联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它项目支出。

七、参政议政:指各民族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理论文章印刷以及专门委员会、课题 组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维护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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